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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有什么?: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有什么?
勞務用工的基本規定是什么?:勞務用工的基本規定是什么?
勞動保護和職業病預防分別有什么規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產生的主要原因是企業自身發展的要求。(2)要加強施工現場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和報廢管理。必要時應對其安全性能進行抽樣檢測和試驗。(3)對于二次使用的勞動保護用品應按照其相關標準進行檢測試驗。破損嚴重、失去防護功能、不能有效保證安全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及時更換:電氣焊、油漆、水泥操作工等)職業病預防措施。
一建公路: 施工勞動組織優化是什么?:施工勞動組織優化是什么?施工勞動組織優化是指按照工程項目的要求,使之符合工程項目施工的要求,分工與協作是勞動組織優化的基本原理,勞動組織符合下列原則:(1)能夠按工程項目總體施工計劃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預定的分項和分部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務。班(組)內各工種及每個人的工作量達到滿負荷。(3)投入項目人工日數不超過項目人力全員計劃的總數。
勞動能力鑒定與工傷保險待遇分別是什么?: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職工為之工作的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2)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職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亡的;派遣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3)單位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因工傷亡的;指派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是什么?: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是什么?勞動爭議(又稱勞動糾紛),是指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因勞動的權利與義務發生分歧而引起的爭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二)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同級工會代表、用人單位方面的代表組成
勞動爭議的范圍是什么?:勞動爭議(又稱勞動糾紛),是指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因勞動的權利與義務發生分歧而引起的爭議。(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6)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7)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①勞動者請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社會保險金的糾紛;
勞動者工資應該按照什么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應該按照什么規定支付?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備案。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如何確定?: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如何確定?工作時間(又稱勞動時間),是指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在一晝夜和一周內從事生產、勞動或工作的時間。是指勞動者在國家規定的法定工作時間外,不從事生產、勞動或工作而由自己自行支配的時間,包括勞動者每天休息的時數、每周休息的天數、節假日、年休假、探親假等。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是什么?:勞動合同一經依法訂立便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當事人雙方既不能只履行部分義務,用人單位不得依照該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有哪些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有哪些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辭職):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試用期內應提前3日通知),是指在用人單位有法定過錯行為、侵害勞動者權益的六種情況下,允許勞動者行使隨時解除權,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①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勞動合同的基本條款有哪些?:勞動合同的基本條款有哪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進行雙向選擇、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勞動關系則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建立的社會經濟關系。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要受勞動法律的約束與規范。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3)勞動合同期限;納人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上述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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