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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有哪些規定?

幫考網校2020-07-23 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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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有以下幾種規定:

1. 合同期滿: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協商續簽或不續簽,如果沒有協商或協商不成,則合同自動終止。

2. 雙方協商解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企業可以隨時解除合同,而員工需提前告知企業。

3. 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期限:勞動合同解除的通知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是至少應提前30天通知。

4. 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勞動合同可以因以下原因解除:雙方協商一致;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員工嚴重失職或者玩忽職守;員工在工作期間受到刑事處罰;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致殘,不能從事原工作并經過勞動能力鑒定;企業經濟、技術等原因不能繼續使用員工等。

5.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在合同期內,企業單方面解除合同需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員工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企業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6. 勞動爭議處理:如果勞動合同解除引發了勞動爭議,雙方可以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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