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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北京市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的公告有哪些內容,你知道嗎?接下來,幫考網帶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根據北京市稅務局通告得知,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不方便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可以通過郵寄申報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申報。具體如下:
一、適用范圍
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在本市范圍內,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第三條規定的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不方便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可以通過郵寄申報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申報。
二、受理機關
郵寄申報采用定點集中受理方式。負責接收本市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郵寄申報的稅務機關為“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燕山地區稅務局”。
三、辦理程序
郵寄申報的郵件內容包括一式二份納稅申報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居民個人采取郵寄方式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清晰、準確、完整填報納稅申報表。為提高辯識度,寄送的申報表,建議使用電腦填報打印后簽字確認。 納稅人在法定的納稅申報期內,按稅務機關規定的要求填寫納稅申報表和納稅資料后,使用統一規定的納稅申報特快專遞專用信封,通過郵政公司寄遞。 接收郵寄申報的稅務機關對申報資料進行初步審核。納稅人提交的申報資料齊全、符合法定情形、內容填寫完整的,稅務機關予以受理并將申報信息錄入個稅征管系統,在納稅申報表簽字蓋章后,一份回寄納稅人、一份留存歸檔。
四、郵資
郵寄費用由納稅人自行承擔。納稅申報特快專遞郵件實行按件收費,收費標準依據郵政公司EMS收費標準確定。
好了,以上就是關于北京市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的介紹,因考試政策、內容的不斷變化與調整,幫考網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如果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辦理方式有哪些?: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辦理方式有哪些?納稅人可選擇自行辦理、通過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三種方式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先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年度匯算。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時間是什么時候?: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時間是什么時候?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井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中報表》。
2020年個人所得稅還需匯算清繳嗎?:2020年個人所得稅還需匯算清繳嗎?(1)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2)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3)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4)納稅人申請退稅。從多處取得綜合所得,可能涉及補稅或者退稅,需要進行匯算清繳。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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