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
【正確答案:C】
A項,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號一保薦業務》 第9條第5項規定,公司發生關聯交易、為他人提供擔保等事項的,應當及時通知保薦人并按約定方式及時提交相關文件。
B項,《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 第20條第1款規定,保薦機構應當與發行人簽訂保薦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行業規范協商確定履行保薦職責的相關費用。
CD兩項,《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 第53條規定,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履行保薦職責可以對發行人行使下列權利:①要求發行人按照本辦法規定和保薦協議約定的方式,及時通報信息;②定期或者不定期對發行人進行回訪,查閱保薦工作需要的發行人材料;③列席發行人的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④對發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進行事前審閱;⑤對有關部]關注的發行人相關事項進行核查,必要時可聘請相關證券服務機構配合;⑥按照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規定,對發行人違法違規的事項發表公開聲明;⑦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規定或者保薦協議約定的其他權利。
C項,無權隨時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