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樓分攤到A和B生產線的賬面價值=1800×(750+1050)/(750+1050+1200)=1080(萬元),辦公樓分攤到C生產線的賬面價值=1800×1200/(750+1050+1200)=720(萬元);
包括分攤辦公樓賬面價值的A和B資產組賬面價值=750+1050+1080=2880(萬元),其可收回金額為2400萬元,則分攤了辦公樓賬面價值的A和B資產組的減值金額=2880-2400=480(萬元),其中分攤給辦公樓的減值金額=480×1080/2880=180(萬元),分攤給A和B資產組的減值金額=480-180=300(萬元),則A生產線應確認的減值金額=300×750/(750+1050)=125(萬元),B生產線應確認的減值金額=300-125=175(萬元);包括分攤辦公樓賬面價值的C生產線賬面價值=1200+720=1920(萬元),其可收回金額為1800萬元,則分攤了辦公樓賬面價值的C生產線的減值金額=1920-1800=120(萬元),其中分攤給辦公樓的減值金額=120×720/1920=45(萬元),分攤給C生產線的減值金額=120-45=75(萬元)。
綜上,A生產線應確認的減值金額為125萬元,B生產線應確認的減值金額為175萬元,C生產線應確認的減值金額為75萬元,辦公樓應確認的減值金額=180+45=2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