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題(主觀)
題干: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該企業購進固定資產相關的增值稅額可以抵扣,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甲公司2010年至2013年與固定資產有關的業務資料如下:(1)2010年11月1日,甲公司以自營方式建造一條生產線。購入工程物資,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2200萬元,增值稅額為374萬元;發生保險費78萬元,款項均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物資已經入庫。(2)2010年11月15日,甲公司開始以自營方式建造該生產線。工程領用工程物資2278萬元。安裝期間領用生產用原材料實際成本為100萬元,發生安裝工人薪酬70.4萬元,沒有發生其他相關稅費。該原材料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工程建造過程中,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部分毀損,該部分工程實際成本為50萬元(不考慮增值稅問題),未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應從保險公司收取賠償款10萬元,該賠償款尚未收到。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進行試運轉,領用生產用原材料實際成本為20萬元。未對該批原材料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工程試運轉生產的產品完工轉為庫存商品,該庫存商品的估計售價(不含增值稅)為40萬元。(3)2010年12月31日,該生產線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當日投入使用。該生產線預計使用年限為6年,預計凈殘值為26.4萬元,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4)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在對該生產線進行檢查時發現其已經發生減值。甲公司預計該生產線在未來4年內每年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200萬元、300萬元、400萬元、600萬元,2016年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以及該生產線使用壽命結束時處置形成的現金流量凈額合計為400萬元;假定按照5%的折現率和相應期間的時間價值系數計算該生產線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該生產線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為1500萬元。已知部分時間價值系數如下:[002-003-001-000-9787010118239-image/002-003-001-000-9787010118239-003-001.jpg](5)2012年1月1日,該生產線的預計尚可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25.12萬元,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6)2012年6月30日,甲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對該生產線進行改良。當日,該生產線停止使用,開始進行改良。在改良過程中,甲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總價款253.88萬元,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為10萬元。(7)2012年8月20日,改良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并于當日投入使用,預計尚可使用年限為8年,預計凈殘值為20萬元,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2012年12月31日,該生產線未發生減值。(8)2013年4月20日,甲公司與丁公司達成協議,將該固定資產出售給丁公司,價款為2000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7%。2013年4月30日,甲公司與丁公司辦理完畢財產移交手續,開出增值稅發票并收到價款,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
題目:編制2010年11月1日購入一批工程物資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