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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你速記初級會計職稱必背考點:地域管轄
幫考網校2020-04-20 18:18

1概念

按照地域標準也即按照法院的轄區和民事案件的隸屬關系,確定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2、一般地域管轄(普通管轄)

(1)“原告就被告”(被告地)

除另有規定外,民事訴訟實行“原告就被告”原則,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就原告”(原告地)

下列民事訴訟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①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民事訴訟;

②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民事訴訟;

③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監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訴訟。

【提示】雙方沒有特殊情況的,原告就被告;被告一方有特殊情況的,被告就原告。

(3)經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

原告或被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3、特殊地域管轄(特別管轄)

“訴訟標的所在地、法律事實所在地”為標準確定管轄法院。

【提示】特別管轄不排除一般管轄,上述糾紛均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專屬管轄(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轄)

5、協議管轄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民事訴訟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6、共同管轄和選擇管轄

兩個以上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

【判斷題】民事訴訟中,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

【答案】錯

【解析】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單選題】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法院中,對因港口作業糾紛提起的訴訟享有管轄權的是(  )。

A.原告與被告協議選擇的人民法院

B.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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