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億題庫APP
聯系電話:400-660-1360
請謹慎保管和記憶你的密碼,以免泄露和丟失
請謹慎保管和記憶你的密碼,以免泄露和丟失
10月20日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兩部門官網開始為期兩周的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10月20日開始一并公開征求意見的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根據新修訂的個稅法,今后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
稅法授權國務院制定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根據暫行辦法,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簡便易行、切實減負、改善民生的原則。
規定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每個子女每年1.2萬元(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接受學歷或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規定期間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額扣除;
大病醫療支出方面,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發生的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可在每年6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住房貸款利息方面,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住房租金根據納稅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額扣除;
贍養老人支出方面,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其中,獨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
實施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既是個稅改革亮點,也是難點。記者了解到,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旨在廣泛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更好回應人民群眾的期盼。
暫行辦法出臺前,相關部門已經以無方案征求意見方式廣泛聽取了全國各地專家學者、“兩會”代表委員和群眾代表的意見。
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并非一成不變,將隨著教育、住房、醫療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適時調整。
據悉,暫行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后將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1.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2.住房租金根據納稅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額扣除;
3.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4.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每個子女每年1.2萬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接受學歷或非學歷繼續教育支出的,在規定期間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額扣除;
5.大病醫療方面,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發生的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可在每年6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何時扣除?: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匯算清繳時扣除。
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如何申報?: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如何申報?對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采取憑證書信息定額扣除方式。(1)納稅人在取得證書后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姓名、納稅識別號、證書編號等信息,(2)也可以在年終向稅務機關提供資料,通過匯算清繳享受扣除。采取憑學籍、考籍信息定額扣除方式。(4)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姓名、納稅識別號、學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環節扣除。
參加會計繼續教育能否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參加會計繼續教育能否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國發〔2018〕41號)第八條規定: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對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采取憑證書信息定額扣除方式,這些證書是指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資格的證書,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當中。
2020-06-11
2020-06-11
2020-06-02
2020-06-02
2020-05-30
微信掃碼關注公眾號
獲取更多考試熱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