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
報考指南考試報名準考證打印成績查詢考試題庫

重置密碼成功

請謹慎保管和記憶你的密碼,以免泄露和丟失

注冊成功

請謹慎保管和記憶你的密碼,以免泄露和丟失

久热久热草在线视频,亚洲欧美伊人成综合小说,北欧一区二区三区,亚洲伊人色综网一本道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民法學模擬試題正文
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民法》選擇題答案解析(4)
幫考網校2020-08-20 16:03
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民法》選擇題答案解析(4)

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時間已經確定,小伙伴們復習的怎么樣了?今天幫考網分享了考試科目《民法》的選擇題答案解析,感興趣的話就一起來看看吧!

1.甲公司以其機器設備為乙公司設立了質權。10日后,丙公司向銀行貸款100萬元,甲公司將機器設備又抵押給銀行,擔保其中40萬元貸款,但未辦理抵押登記。同時,丙公司將自有房產抵押給銀行,擔保其余60萬元貸款,辦理了抵押登記。20日后,甲將機器設備再抵押給丁公司,辦理了抵押登記。丙公司屆期不能清償銀行貸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如銀行主張全部債權,應先拍賣房產實現抵押權

B.如銀行主張全部債權,可選擇拍賣房產或者機器設備實現抵押權

C.乙公司的質權優先于銀行對機器設備的抵押權

D.丁公司對機器設備的抵押權優先于乙公司的質權

【考點】共同抵押;擔保物權競合;抵押權的實現

【答案】C

解析:《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此條規定自己物保先于第三人擔保的適用前提是當事人對債權實現無約定,而本題中,明確約定了債務人自身物保和第三人物保的擔保份額,應該適用該約定。A項錯誤,不當選。

所謂共同抵押是為同一債權就數個物設定的抵押。在共同抵押中,數個物并不是本身結合而視為一物,而是在擔保同一債權的目的上互相結合擔保債權。共同抵押所擔保的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時,債權人可以就提供擔保的不動產或其他財產進行清償。債權人的這種受清償的權利因是否限定各個抵押物的負擔金額而有所不同。如果限定了各個抵押物的負擔金額時,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就各個抵押物的賣得價金分別就其負擔金額進行清償。本題即屬此種情形。如銀行主張全部債權,并不能選擇拍賣房產或機器設備實現抵押權,而只能如果當事人同意在已經出質的財產上再設定抵押權,抵押權與質權競合。在此種情形下,質權的效力應優先于抵押權,而不問該抵押權是否辦理抵押權的登記。C項正確,當選。D項錯誤,不當選。

以上就是關于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民法》的選擇題答案解析,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想要了解更多考試試題的信息,可以關注幫考網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頻道的更新。最后,預祝你們在考試中一切順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績!

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網用戶自發貢獻自行上傳,本網站不擁有所有權,未作人工編輯處理,也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果您發現有涉嫌版權的內容,歡迎發送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進行舉報,并提供相關證據,工作人員會在5個工作日內聯系你,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百寶箱
學習資料免費領取
免費領取全套備考資料
測一測是否符合報考條件
免費測試,不要錯過機會
提交
互動交流

微信掃碼關注公眾號

獲取更多考試熱門資料

溫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幫考專業顧問免費為您解答,請保持電話暢通!

我知道了~!
溫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幫考專業顧問給您發送資料,請保持電話暢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聯系您發送資料,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