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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行政復議如何申請?

幫考網校2020-10-15 17: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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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行政復議是指納稅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稅務行政行為不服,要求上級稅務機關或者同級稅務機關重新審查、裁定的一種救濟方式。申請稅務行政復議需要遵循以下步驟:

1. 提出申請:在接到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者其他稅務行政行為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可以向上級稅務機關或者同級稅務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2. 準備材料:申請人需要準備復議申請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者其他稅務行政行為通知書、相關證據材料等。

3. 提交申請:將準備好的材料提交給上級稅務機關或者同級稅務機關,并按要求繳納復議申請費用。

4. 受理申請:上級稅務機關或者同級稅務機關收到申請后,會進行受理,并在5日內告知申請人是否受理以及受理的時間和地點。

5. 復議審查:復議機關會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并聽取申請人的陳述和辯護意見。

6. 復議決定:復議機關會根據審查結果作出復議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議決定為最終決定,如果申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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