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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稅務服務實務》考試共37題,分為單選題和多選題和簡答題和綜合題(主觀)。小編為您整理第九章 其他涉稅專業服務5道練習題,附答案解析,供您備考練習。
1、對兩個以上稅務機關共同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 )申請行政復議。【單選題】
A.國務院
B.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
C.共同上一級稅務機關
D.縣級人民政府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對兩個以上稅務機關共同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2、申請人對稅務機關與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以共同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被申請人是( )?!締芜x題】
A.稅務機關
B.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C.稅務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D.當地人民政府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稅務機關與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以共同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為共同被申請人。
3、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中的( )的,稅務行政復議機關可以經過審理,可以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并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径噙x題】
A.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B.適用依據錯誤
C.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
D.申請人有特殊困難
E.違反法定程序
正確答案:A、B、E
答案解析: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適用依據錯誤的;違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4、行政復議期間,發生下列情形,行政復議終止的有( )?!径噙x題】
A.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復議機關暫時無法調查了解情況的
B.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構準予撤回的
C.申請人死亡,近親屬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
D.行政復議申請受理以后,發現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已經先于本機關受理的
E.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依照規定經行政復議機構準許達成和解的
正確答案:B、C、D、E
答案解析:行政復議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終止:(1)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構準予撤回的。(2)作為申請人的公民死亡,沒有近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3)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其權利義務的承受人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依照《稅務行政復議規則》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經行政復議機構準許達成和解的。(5)行政復議申請受理后,發現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已經先于本機關受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依照行政復議中止第(1)項、第(2)項、第(3)項規定中止行政復議,滿60日行政復議中止原因未消除的,行政復議終止。
5、在代理稅務行政復議時,關于稅務行政復議的管轄原則,以下情況處理正確的有( )?!径噙x題】
A.大同市地稅機關對甲企業作出偷稅行為的認定,責令甲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甲企業不服,決定向山西省地方稅務機關提出行政復議
B.大同市國稅機關對甲企業作出沒有按照規定使用和保管發票的認定,責令甲企業限期改正,并繳納2000元的罰款,甲企業不服,決定向大同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
C.大同市國稅機關認為甲企業與丙企業的經濟業務中,甲企業應該代扣代繳丙企業應納的消費稅,甲企業不服,決定向丙企業的主管稅務機關提出行政復議
D.大同市國稅機關稽查局對甲企業2018年度的所得稅納稅情況進行了檢查,認為甲企業存在少列收入、多列成本費用的情況,作出了補繳稅款、滯納金、罰款的決定,甲企業不服,決定向山西省稅務機關稽查局提出行政復議
E.大同市國稅機關對甲企業沒有按期辦理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情況,處以罰款2000元,甲企業不服,準備提起行政復議,甲企業決定向山西省國稅機關提出行政復議
正確答案:A、E
答案解析:選項B,甲企業應當向山西省國稅機關提出行政復議,國稅系統屬于垂直領導,不受地方政府管理;選項C,甲企業應當向山西省國稅機關提出行政復議;選項D,甲企業應當向大同市國稅機關提出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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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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