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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公衛執業醫師考試,幫考網給大家帶來了公衛執業醫師考試的相關保障措施,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國家建立健全體現醫師職業特點和技術勞動價值的人事、薪酬、職稱、獎勵制度。
對從事傳染病防治、放射醫學和精神衛生工作以及其他特殊崗位工作的醫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津貼。津貼標準應當定期調整。
在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醫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津貼、補貼政策,并在職稱評定、職業發展、教育培訓和表彰獎勵等方面享受優惠待遇。
二、國家加強疾病預防控制人才隊伍建設,建立適應現代化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的醫師培養和使用機制。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以及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配備一定數量的公共衛生醫師,從事人群疾病及危害因素監測、風險評估研判、監測預警、流行病學調查、免疫規劃管理、職業健康管理等公共衛生工作。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院內感染防控措施。
國家建立公共衛生與臨床醫學相結合的人才培養機制,通過多種途徑對臨床醫師進行疾病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等方面業務培訓,對公共衛生醫師進行臨床醫學業務培訓,完善醫防結合和中西醫協同防治的體制機制。
三、國家采取措施,統籌城鄉資源,加強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和服務能力建設,對鄉村醫療衛生人員建立縣鄉村上下貫通的職業發展機制,通過縣管鄉用、鄉聘村用等方式,將鄉村醫療衛生人員納入縣域醫療衛生人員管理。
執業醫師晉升為副高級技術職稱的,應當有累計一年以上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經歷;晉升副高級技術職稱后,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累計一年以上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正高級技術職稱。
國家采取措施,鼓勵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依法開辦村醫療衛生機構,或者在村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
四、國家鼓勵在村醫療衛生機構中向村民提供預防、保健和一般醫療服務的鄉村醫生通過醫學教育取得醫學專業學歷;鼓勵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醫師資格考試,依法取得醫師資格。
國家采取措施,通過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幫助鄉村醫生提高醫學技術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完善對鄉村醫生的服務收入多渠道補助機制和養老等政策。
鄉村醫生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五、醫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一)在執業活動中,醫德高尚,事跡突出;
(二)在醫學研究、教育中開拓創新,對醫學專業技術有重大突破,做出顯著貢獻;
(三)遇有突發事件時,在預防預警、救死扶傷等工作中表現突出;
(四)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的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努力工作;
(五)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促進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將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維護醫療衛生機構良好的執業環境,有效防范和依法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保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完善安全保衛措施,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及時主動化解醫療糾紛,保障醫師執業安全。
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阻礙醫師依法執業,干擾醫師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過侮辱、誹謗、威脅、毆打等方式,侵犯醫師的人格尊嚴、人身安全。
七、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為醫師提供職業安全和衛生防護用品,并采取有效的衛生防護和醫療保健措施。
醫師受到事故傷害或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疾病、死亡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八、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為醫師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定期開展健康檢查。
九、國家建立完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醫療機構應當參加醫療責任保險或者建立、參加醫療風險基金。鼓勵患者參加醫療意外保險。
十、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醫療衛生法律、法規和醫療衛生知識的公益宣傳,弘揚醫師先進事跡,引導公眾尊重醫師、理性對待醫療衛生風險。
考友們,今日的分享就結束了,關于公衛執業醫師的相關保障措施,大家都清楚了嗎?如果還想了解更多考試資訊,記得關注幫考網。
公衛助理醫師升公衛執業醫師,可以變更執業范圍嗎?:公衛助理醫師升公衛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升執業醫師,執業范圍要一致,如果要變更執業范圍,在注冊之后提交變更申請。
公衛執業醫師是什么考試?:公衛執業醫師是什么考試?公衛執業醫師考試是行業準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
公衛執業醫師注冊內容有哪些?:公衛執業醫師注冊內容有哪些?注冊內容包括: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1、執業地點,指執業醫師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地的省級行政區劃和執業助理醫師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地的縣級行政區劃。2、執業類別,是指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口腔、公共衛生。3、執業范圍,是指醫師在醫療、預防、保健活動中從事的與其執業能力相適應的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