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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解散后如何進行清算?

幫考網校2020-05-08 10: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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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解散后,需要進行清算。具體步驟如下:

1. 確定清算人員:合伙協議中應當規定清算人員,如果沒有規定,合伙人應當選舉清算人員。

2. 編制清算方案:清算人員應當編制清算方案,包括清算的資產、負債、收入和支出等。清算方案應當經過合伙人會議的批準。

3. 清算資產:清算人員應當對合伙企業的資產進行清算,包括現金、存貨、固定資產等。清算資產的過程中,應當依照清算方案的規定進行。

4. 清償債務:清算人員應當清償合伙企業的債務,包括應付賬款、借款等。

5. 分配剩余財產:在清償債務后,如果還有剩余財產,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規定進行分配。

6. 注銷登記:清算完畢后,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注銷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業清算的時間應當在解散決定作出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如果超過六個月未完成清算,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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