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行使的順序是怎樣的?
抵押權行使的順序通常是按照以下順序進行:
1. 優先受償權:優先受償權是指抵押權人在債務人違約時,有權先于其他債權人獲得償付。這是因為抵押物是抵押債務的擔保物,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2. 次順位抵押權:次順位抵押權是指在優先受償權之后,其他抵押權人按照其抵押物登記的先后順序依次受償。
3. 普通債權:普通債權是指沒有抵押擔保的債權,通常是指未經過抵押登記的債權。在抵押權人和次順位抵押權人得到償付之后,普通債權人才有權獲得償付。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抵押物的價值不足以償還所有債權人的債務,那么抵押權人和次順位抵押權人將按照其抵押物的價值比例分配償付款項。如果還有剩余的債務沒有償付,那么普通債權人將無法獲得償付。
幫考網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