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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幫考網校2020-07-24 1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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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的情形包括:

1. 公司股東、公司董事、公司監事、公司職工代表大會等單位或個人提起的公司解散案件;

2. 合伙企業合伙人提起的合伙企業解散案件;

3. 社會團體成員提起的社會團體解散案件;

4. 基金會捐贈人、監事會、理事會、業務主管部門等單位或個人提起的基金會解散案件;

5.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需要人民法院受理的解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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