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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入門首先是總論和增值稅法,這也是考試基本知識點,那這些章節中的常見問題有哪些?下面就跟幫考網一起來看看吧!
【問題1】單一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都固定稅率,有什么區別么?
(1)單一比例稅率,是指對同一征稅對象的所有納稅人都適用同一比例稅率。如:車輛購置稅稅率,10%。
(2)定額稅率,是指按征稅對象確定的計算單位,直接規定一個固定的稅額。如:車船稅,客車每輛年稅額480~1440元。
兩者區別:一個是比例稅率,一個是固定的稅額。
【問題2】速算扣除數是什么?
在級數較多的情況下,分級計算然后相加的方法比較煩瑣,為了簡化計算,采用速算法。對于同樣的課稅對象數量,按全額累進方法計算出的稅額比按超額累進方法計算出的稅額多,即有重復計算的部分,這個多征的常數叫速算扣除數。
速算扣除數=按全額累進方法計算的稅額-按超額累進方法計算的稅額
【問題3】船舶噸稅屬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還是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呢?
教材雖未直接列示,但船舶噸稅由海關征收,屬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
【問題4】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與新法優于舊法原則矛盾嗎?
(1)法律不溯及既往,是指一部新法實施后,對新法實施之前人們的行為不得適用新法,只能沿用舊法。
(2)新法優于舊法,是指,新法、舊法對同一事項有不同規定的時,新法的效力優于舊法。區別:兩者的側重點不同,法律不溯及既往主要是針對新法實施之前人們的行為,也就是行為發生時,新法并沒有制定;而新法優于舊法提前是同一事項,新法和舊法同時有規定。
【問題5】稅法考試計算題量有多少?
稅法考試中,計算問答題有4題(每題大概平均有5小問,不固定小問的個數,下同);綜合題有2題(每題大概平均有10小問);在客觀題中也有可能存在小的計算題,不會很多。注意平時多自己練習計算能力哦。
【問題6】特別法優于普通法沒有特別強調同一級別吧?
特別法優于普通法,是指對同一事項兩部法律分別定有一般和特別規定時,特別規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規定的效力。即,居于特別法地位的級別較低的稅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為普通法的級別較高的稅法。所以,并沒有強調兩者必須是同一級別哦。
【問題7】納稅人和負稅人的區別?
簡單的說納稅人是有納稅義務的人,負稅人是實際承擔稅收負擔的人。
比如,甲企業銷售貨物給乙企業,甲企業是增值稅的納稅人,但是增值稅是價外稅,會將稅負轉嫁給乙企業,所以實際的負稅人是乙企業,甲企業作為納稅人需要做納稅申報,此時納稅人和負稅人并不是同一人;再如,甲公司員工小張每月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小張就是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實際承擔稅款的也是小張,此時納稅人和負稅人是同一人。
【問題8】實體法和程序法有什么區別?
稅收實體法主要是指確定稅種立法,具體規定各稅種的征稅對象、征稅范圍、稅目、稅率、納稅地點等。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稅收程序法是指規定稅收征收管理內容的法律。如,《稅收征收管理法》。
【問題9】征稅對象和稅目的區別是什么?
(1)征稅對象是指稅法規定對什么征稅,是征納稅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客體或標的物,是區別一種稅與另一種稅的重要標志;
(2)稅目是指稅法中對征稅對象分類規定的具體的征稅項目,反映具體的征稅范圍。是對征稅對象質的界定,明確具體的征稅范圍。例如,消費稅中煙、酒等就是具體的稅目,明確了應稅消費品有哪些內容。
【問題10】稅收法律事實、稅收法律行為、稅收法律事件都是什么?
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消滅必須由稅收法律事實來決定。
稅收法律事實=稅收法律事件+稅收法律行為
(1)稅收法律事件,是不以稅收法律關系權力主體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事件,例如,自然災害。
(2)稅收法律行為,是在稅收法律關系主體在正常意志支配下做出的活動,例如,納稅人開業經營、轉業或停業。
以上內容是不是常見的問題呢,看完之后相信一定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記得收藏一下哦,下來還能再次去學習。
2020-05-30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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