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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謹慎保管和記憶你的密碼,以免泄露和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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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悄然流逝,2019年就這樣過去了,你是否還沉浸在查完注冊計量師考試成績后的喜悅當中,那么,你知不知道在這些情況下注冊計量師不予注冊?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暫行規定》的公告中的第四章,告訴了我們在這些情況下注冊計量師不予注冊。相信大家一定很感興趣,一起來看看吧。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申請注冊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三)因在計量技術工作中受到刑事處罰的,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注冊計量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注銷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申請注銷注冊的;
(三)注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注冊的;
(四)被依法撤銷注冊的;
(五)受到刑事處罰的;
(六)與聘用單位解除勞動或聘用關系的;
(七)聘用單位被依法取消計量技術工作資質的;
(八)因本人過失造成利害關系人重大經濟損失的;
(九)應當注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注銷注冊應當由注冊計量師本人或聘用單位及時向當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由相應注冊審批機關審核批準后,辦理注銷手續,收回《注冊證》。
注冊計量師因喪失行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其《注冊證》失效。
第二十五條 注冊申請人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應當予以撤銷,并由注冊審批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當事人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對被注銷注冊或不予注冊的人員,重新具備初始注冊條件,并符合繼續教育要求的,可再次申請注冊。
第二十七條 注冊審批機關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注冊、注銷和《注冊證》失效人員名單。當事人對注銷注冊或不予注冊有異議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八條 計量專業項目主考人員弄虛作假、玩忽職守的,取消其承擔相應考核任務的資格。
第二十九條 相關行政部門或相關機構的工作人員,在注冊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并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由其上級相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上面這些就是注冊計量師不予注冊的情況說明內容,希望對各位考生有幫助。最后,沒有考過的考生也要注意,要開始備考啦,新一輪考試將要開始了!
注冊計量師在哪里報名?:在各地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
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申請注冊了,什么時候能有答復?: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條件、程序完成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申報材料的審查和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注冊的審批工作。將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注冊申報材料和審查意見報注冊審批機關審批。各級注冊審批機關自受理相應級別申報人員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作出批準決定的。
注冊計量師注冊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注冊計量師注冊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一)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注冊申請表;(二)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四)逾期申請注冊人員的繼續教育證明材料;(六)相應注冊審批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第二十二條 注冊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屆滿前3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程序申請延續注冊。注冊審批機構應當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在規定的時限內作出是否準予延續注冊的決定;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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