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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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刑法學模擬試題正文
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刑法》模擬試題(16)
幫考網校2020-10-30 13:46
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刑法》模擬試題(16)

距離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時間越來越近,小伙伴們復習的怎么樣了?為了幫助大家順利通過考試,今天幫考網分享了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刑法》的模擬試題,一起來看看吧!

1.關于職業禁止,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犯罪的,不一定都屬于“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

B.行為人違反職業禁止的決定,情節嚴重的,應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定罪處罰

C.判處有期徒刑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同時決定職業禁止的,在有期徒刑與剝奪政治權利均執行完畢后,才能執行職業禁止

D.職業禁止的期限均為3年至5年

【考點】職業禁止

【答案】B

【解析】《刑法》第三十七條之一規定,“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為三年至五年。被禁止從事相關職業的人違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的決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對其從事相關職業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缎谭ā返谌僖皇龡l規定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職業是指個人在社會中所從事的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職務是指職位規定應該擔任的工作。職業與職務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兩個概念:職業是職務的上位概念,有職業的人并不一定有職務,但有職務的人必有職業。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犯罪的,都屬于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A項錯誤,不當選。

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之一第二款規定,被禁止從事相關職業的人違反職業禁止的決定,情節嚴重的,應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定罪處罰。B項正確,當選。

《刑法》第三十七條之一第一款規定“刑罰執行完畢”原則上僅指主刑執行完畢,不包括附加刑。故被判處有期徒刑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同時決定職業禁止的,在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后,開始執行剝奪政治權利時,即應執行職業禁止。C項錯誤,不當選。

《刑法》第三十七條之一第三款規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對其從事相關職業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例如,《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業禁止的期限均為三年至五年”的說法不正確。D項錯誤,不當選。

故本題選B。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內容,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試試題,可以關注幫考網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頻道的更新。最后,預祝大家在接下來的考試中一切順利,取得理想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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